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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新设立公益慈善基金会条件及流程
发布时间:2023-10-11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5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根据性质不同,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:公募和非公募,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,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。如果企业设立了慈善基金会,可以自行向社会捐款、捐物等。但由于企业慈善基金会的性质,所以没有权利向社会进行筹款筹物;企业进行大规模慈善投资,比如建立希望学校、希望公园、帮助残疾人中心等,需经过省民政厅的申报手续,然后经过土地管理局的审批。

基金会注册条件:

<1>有特定的公益目的,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;

<2>全国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,

区域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;

<3>有规范的名称、章程、组织机构以及与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
<4>有固定的场所;

人员要求:理事长 1人,副理事长1人,秘书长1人,监事1人,理事3人,从业人员4人

基金会办理流程:

1、核名(北京XXX公益基金会或北京XXX慈善基金会),北京必须放前面,名字不能超过4个字。

2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(报告主要体现:即将成立的基金会组织架构、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、办理基金会的缘由和目的、基金会经营范围和宗旨、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、两个以上的公益慈善项目);

3、网上提交初审材料:

4、网上通过后,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:

5、开临时账户、入资、取得验资报告(名字下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入资);

6、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:

7、公示信息;

申请设立慈善基金会由当事人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:

1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
2.本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

3.本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

4.基金会章程复印件

5.基金会设立后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证明

6.基金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册(其中负责人须由基金会理事会选举产生)

7.基金会工作人员姓名(职务)及其照片8.基金会秘书长姓名及职务)及其照片

9.基金会执行董事(总经理)姓名及其照片

10.基金会理事(副理事长)名单及职务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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